台湾同婚专法通过后,或许你该看看太平洋彼岸的状况
时间:2020-02-20 15:55出处:资讯阅读:142 编辑:@www.sztz.org
同性恋曾经是一个禁忌的话题,被刻意忽略、抛弃,儘管终究被看到,仍一再遭受丑化,被贴上不同的负面标籤,在这条追求平等对待所有人的道路上,从来不缺绊脚石与路障。
文|Yuton Lee
挥别 2019,迈入 2020,岁末年初总是充满感谢。谢谢自己曾经用尽全力为梦想而努力,谢谢身边总有一群人用言语或行动告诉我「你可以」,更谢谢那群锲而不捨、越挫越勇、永不放弃的战士们,在平权的道路上披荆斩棘,坚决守护这块土地上,每一个人应得的基本权利。(延伸阅读:性别快讯|同婚专法今日正式通过,亲爱的我们结婚吧!)
2019 年全球 19 大好事之一:台湾立法保障同性婚姻
2019 年年末,华盛顿邮报(The Washington Post)带著读者回顾这世界在 2019 年间发生的 19 件好事,期许世人来年继续加油,让好事发生。其中,台湾立法保障同性婚姻权上榜,华邮并以此为证,大力欢呼「人权」不再是西方独有的概念,而是普世价值。
当华邮用短短的几行字,陈述台湾同性婚姻合法化,我们都晓得,那背后是多少的努力与哀愁。无数恋人不论如何共同度过多少光阴,克服多少困难,仍然是法律上的陌生人,他们为了与心上人成为亲人,花了一辈子奋斗,把握每一次机会,试图告诉所有台湾人:同性恋也是人。对这群人来说,每一次的挫败,都需要更多的勇气、毅力与信念,才能再站起来往前走,但他们总是能够站起来,而且站的一次比一次更挺拔,走的一次比一次更坚定,因为他们知道,唯有如此,我们的下一代、下下一代,以及以后的世世代代,才能勇敢自信的活著。
从释宪到立法,每一个人终有权利与心爱的人成婚
2017 年 5 月 24 日,大法官针对同性婚姻公布释字第 748 号解释,认定「民法亲属编婚姻章,未使相同性别二人,得为经营共同生活之目的,成立具有亲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结合关係,违反宪法第 22 条保障婚姻自由及第7条保障平等权之意旨」。简单来说,同性伴侣不能结婚是一件违反宪法的事,而在台湾这个法治的国家,这样违法的事不仅不被允许,更需要改正。对此,大法官给了 2 年的时间修正或制定相关法律,若没能在期限内完成,同性伴侣将直接适用民法对于婚姻的规定。
图片|达志影像提供(AP)
5 月 24 日刚好是挚友老 P 的生日。将近 20 年的友谊,我从来没有把同性恋的他当作和我不一样的人来看,就像和异性恋朋友一样,我们分享与现任伴侣相处的喜悦、宣洩对前任伴侣的不满,然而,直到 2017 年 5 月 24 日这天,我才惊觉,当我自以为我们是在同一个起跑点上追寻幸福时,其实都是我一厢情愿。
当我夸下海口说要当一个自由自在的「单身贵族」,是因为我有选择要不要结婚的权利;当我幻想著和交往多年的异性伴侣共组家庭时,是因为法律能帮我实现这样的渴望;当我抱怨办场婚礼好像两个家族的大拜拜时,是因为这个社会赋予我与另一伴步入礼堂的资格。我的梦想与烦恼,老 P 都无法感同身受,不是因为他不想,而是因为他根本没有机会。
原来,要拥有幸福,是要「碰运气」的。可悲的是,所谓好运,不是指找到对的人,而是成为异性恋。异性恋能够从「我喜欢你」到「我爱你」,再一路走到「我们结婚吧」,并不是因为爱的比较深刻、比较用力、比较刻骨铭心,而是因为所爱之人的性别与自己不同。身为「幸运的异性恋」,我从来不知道当这样的「理所当然」成为「痴人说梦」是什麽感觉。
2019 年 5 月 17 日,立法院三读通过《司法院释字第 748 号解释施行法草案》,这个完全无法从字面上猜测内容为何的法律,正是全亚洲第一个赋予同性婚姻合法性的专法。它并不完美,因为专法是在民法之外制定的法律,等于是将同性配偶及异性配偶分而待之,但不可否认,这仍是台湾保障婚姻自由及平等权的一大步。至此,同性伴侣也有选择步入婚姻的权利。(延伸阅读:释字 748 解释施行法草案:亲爱的,法律上我们不再是陌生人)
消息一出,我马上恭喜 E 和 R,笑说他们作为我朋友之中交往最久的一对,如今终于可以结婚了!他们却淡淡地说,很高兴看到台湾走到这一步,但他们现在很好,暂时没有结婚的打算。我当下只是无知地纳闷这得来不易的胜利,难道不是所有同性伴侣想要的吗?后来想想,这些年来大家辛苦追求的,其实从来不是婚姻本身,而是选择婚姻的权利-我们不需要这个社会告诉我们该不该结婚,或甚麽时候结婚,我们要自己决定到底要不要结婚。
太平洋彼岸,美国同性恋争取平权过程同样步履阑珊
2019 年年底,位于美国首府华盛顿特区的新闻博物馆(Newseum)走入历史,而我则有幸在它关门前造访。其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,不是象徵自由来临的破碎柏林围牆,也不是 2、300 百年来世界各地的报纸头版,而是位在博物馆顶楼、讲述美国同性恋者争取平权运动的特展-崛起(RISE UP)。这个特展虽然随著博物馆的歇业而结束,但它想传达的精神永在,而我也希望能透过分享这样美好的事物,促成台湾本土的「崛起」特展。
图片|来源
新闻博物馆的「崛起」特展是以时序性的方式,呈现自 1950 年代起,美国同性恋争取平权的过程,包含重大事件、指标性人物、历史性法案等等。展览虽然是以活泼温暖的橘黄色为主调,并搭配彩虹旗与互动式看板,试图营造迎接胜利的欢乐氛围,但展览内容总令人鼻酸。同性恋曾经是一个禁忌的话题,被刻意忽略、抛弃,儘管终究被看到,仍一再遭受丑化,被贴上不同的负面标籤,在这条追求平等对待所有人的道路上,从来不缺绊脚石与路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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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最喜欢的展区是在入口处,ㄇ字型的展间中央放著两座长椅,面对记录片「大众文化的力量」(The Power of Popular Culture),展间的右半边是漆著年代表的牆,牆上则挂著与年代相呼应的代表性物品。回顾过去无数的影视作品,同性恋者常常是衬托异性恋者的丑角,扮丑、扮傻、扮怪,带给观众欢笑,被迫塑造出属于同性恋的单一刻板印象;同性恋的人生并不重要,即便不是幸福收场,观众也见怪不怪。大多时候,我们没有怀疑、没有质问,我们在享受轻鬆欢笑的当下,吸收了对同性恋的成见,然后把它化为己有,而这正是大众传播的力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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随著同性平权运动崛起,大众媒体也开始意识到过去的歧视与不公,并纷纷寻求改变,对于同性恋权利的争取起了推波助澜的功效。许多对媒体讯息总照单全收的社会大众这也才惊觉,过去的讪笑是多麽的伤人。而当有越来越多的名人站出来,大声说出「我是同性恋」,这个社会突如大梦初醒般发现,同性恋、异性恋就像是外向的人、内向的人,不过是我们对彼此的一种分类罢了。不同类型的人可能是天生如此,也可能是后天养成,重要的是,它没有好坏之分、高低之差、对错之别。
华府新闻博物馆的「崛起」特展虽是以美国同性恋争取平权运动为主角,但一路走来所遭受的歧视、排挤、污名化及边缘化,却也令人不禁想起故乡的台湾同志朋友们。他们同样遭受「不男不女」、「娘娘腔」、「很 man」、「搞 gay」等歧视性谩骂,同样被贴上「很髒」、「淫乱」、「败坏社会风气」等毫无根据的抹黑指控,但最重要的是,他们也同样坚信天赋人权,因此在争取平权的路上,屡败屡战,越挫越勇。
谢谢在宝岛上追求平权的勇士,谢谢你们不放弃希望、不向不公不义屈服、不为了迎和别人而扭曲自己。你们的崛起,就是 2019 年台湾最美好的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