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州一处长恶手伸向三名男童,猥亵获刑4年,两人13岁一个12岁
时间:2018-09-19 08:40出处:资讯阅读:167 编辑:@www.sztz.org
十二三岁的孩子,对这个社会充满着好奇,却缺乏明辨善恶的能力。本期讲述的就是广州一处长,利用小恩小惠的办法,先后猥亵3名男童的案件。13岁的男童小杰(化名)成绩一落千丈,小杰的父亲觉得蹊跷,后来他在儿子的聊天记录上发现儿子与一个网友有许多露骨的聊天。经过调查,他才发现儿子被这名网友多次猥亵侵犯。小杰的家属向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区分局报案,警方经过审查后立案侦查,将犯罪嫌疑人李军抓获并刑事拘留。
1969年4月20日出生的李军,是山东省青岛市人,捕前系广州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局稽查处处长,因涉嫌犯猥亵儿童罪被逮捕。广州市荔湾区检察院指控李军犯猥亵儿童罪,向荔湾法院提起公诉。因案件涉及被害人隐私,荔湾区法院没有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。
经审查,在过去9月个月时间里,李军通过发漂流瓶和聊天方式结识不到13岁的男童小杰,诱骗小杰到自己的住所,先后5次对小杰进行猥亵。此后李军又用上述方法结识12岁的男童小彬(化名),先后3次对小彬进行猥亵。另外一个男童小辉(化名),13岁,利用金钱、购买iPad的方式诱骗男童小辉进行猥亵。法院认为,李军具有猥亵儿童的故意,实施了猥亵儿童的行为,其行为构成猥亵儿童罪,判处有期徒刑四年。
李军得到了应有的惩罚,再回过头看看案子中的3名受害者,都是12/13岁的男孩,而且是通过网络聊天结识了李军,被猥亵时间不是一天两天,不是一次两次,这就不得不让怀疑,这些孩子在上网的时候,是否有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监督?在此提醒一下广大读者朋友们,孩子是一个家庭的希望,上网一定要在家长的监督下进行,否则被坏人乘虚而入酿成恶果,无论是对家长、孩子,都是伤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