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同性恋背书 人民日报罕见刊文
时间:2018-06-10 16:10出处:资讯阅读:129 编辑:@www.sztz.org
近年来中国不乏同性恋平权呼声
日前人民日报刊发文章,称性倾向不止一种,“不管是同性恋还是双性恋都属正常,绝不是疾病。”
该文公布后引发外界关注,有评论称,中共党媒公开谈论同性恋等性倾向问题,此前比较罕见。
据查询,文章发表于《人民日报》评论部的微信公号,该公号自我介绍称,“秉承党报评论的厚土,我们向新媒体平台伸出小小一枝,期待与您一起见证复杂而深刻的转型中国。”
该文标题为“‘不一样的烟火’,一样可以绽放”。文中指出,同性恋不是精神疾病应该成为一种共识。1990年时,世界卫生组织已将同性恋从疾病名册中去除;2001年,中华精神科学会也将同性恋从精神疾病分类中删除。“每一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,长相、肤色、身高、体重、性格、民族、国籍都不相同,性倾向只是不同的一个方面。”
文章还指,性倾向在本质上是一种个人权利,只要不妨碍他人,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生活方式的自由。同性恋的存在,正是人类在性意识、性倾向上“参差多态”的体现。文章说,“人类最高贵的情感,本就是在性别界限之上的。”
某种意义上,该文可视为前段时间由教材《珍爱生命——小学生性健康教育读本》引发风波的后续评论。彼时该书因内容的大尺度曾引发广泛争议,不少学校一度收回课本。不过随后舆论逐渐转向,对该书的正面评价开始增多。
如党媒此文,便是又一例。文章在最后呼吁,“愿每一种爱都不被伤害,愿每一个人都能活出内心的色彩。”
尽管并未在法律上做出禁止,但同性恋在中国的“日子”一直以来并不好过。其中的主要原因来自文化层面,普遍的抵触心态仍然存在;再则相关的影视、文学等文艺作品,长期被屏蔽在公众视野之外,导致社会形成某种认识——中国官方是反同性恋的。
但法理层面的一些事实又显示,中国官方并不怀有强烈的歧视。资料显示,早在1996年,中华精神科学会设立CCMD-3工作组,重新制定中国精神疾病分类与诊断标准。
2001年4月,CCMD-3出版,取消了CCMD-2的性变态条目,将同性恋归于新设立的性心理障碍条目中的”性指向障碍“的次条目下。该工作组组长曾解释,“我们认为同性恋是正常的,但是考虑到一些个体在成长过程中出现的焦虑和苦恼,保留自我不和谐的同性恋,从而和世界卫生组织第十版国际疾病分类保持一致。”
中华精神科学会在2001年对CCMD的修订,被认为是中国同性恋非病理化的重要标志。 这似乎形成某种事实上的割裂。有评论者称,事实上目前在公共领域,官方对不同性倾向采取的谨慎态度,并非出自歧视,更多是考虑到社会基本面的接受程度,使这种“不一样的烟火”不至于对社会主流文化氛围造成冲击。